重大刑事案件是指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。主要包括危害、恐怖活动案件;可能判处无期徒刑、死刑的案件。高级人民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,最高人民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:(一)危害、恐怖活动案件;(二)可能判处无期徒刑、死刑的案件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,是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性的重大刑事案件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,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。